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首页
协会之窗
协会简介组织架构协会视频
协会动态
协会要闻通知公告工作报告
协会党建
党支部介绍党建活动党建期刊
行业妇联
妇联简介组织架构社会责任妇联活动
政策法规
国家级政策法规省级政策法规市级政策法规
协会制度
协会制度协会标准
招投标服务
前期物业招标业主物业招标投标信用证明
教育培训
培训计划培训报名讲师名录
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事迹见义勇为申报
会员中心
入会须知申请入会
分支机构
全部

南京市江宁区如意名邸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公告

  • 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 浏览量:1970
  • 发布时间: 2026-07-2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公司前来报名应聘。

一、项目概况   

1、名称:如意名邸小区。

2、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空港新城仁寿路以南、 羲和路以东。

3、物业管理区域:东至朝霞路;南至崇德路;西至羲和路;北至仁寿路。

4、小区占地面积约:27559.1平方米,总建筑物面积59396.6平方米,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40299.93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39952.22平方米,商业347.71平方米)。

5、总户数:443户。

6、电梯数:22部。

7、绿地:约8306.33平方米。

8、停车位:约474个(其中地上车位17个,地下车库产权车位364个,地下车库人防车位93个)。

(最终以实际勘察数据为准)。

二、选聘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

1.合同期限:3年(1+2),合同第一年期满前两个月,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一次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调查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调查样本量不低于总户数的三分之二,如满意率低于70%,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并在30日内足额补齐。要求乙方在60日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满意率低于60%的,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可直接开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2.服务标准:参照宁发改价费字〔2021〕221号《南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五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物业服务费价格:

物业服务企业可自主选择采用“分项收费制”或“一费制”:

①分项收费制区间报价(物业服务费用、公共能耗费分项核算、分开收取、报价标准):高层住宅1.8-2.2元/㎡·月;商业5.0-5.3元/㎡·月。

公共能耗费用(采取固定报价):按照高层住宅0.4元/㎡·月,商业0.4元/㎡·月收取,物业服务企业向供水供电部门缴纳后,每半年公示一次分摊明细,半年结算一次。

②一费制区间报价(含公共能耗费):

高层住宅2.2-2.6元/㎡·月,商业5.4-5.7元/㎡·月。

备注:公共收益分配时按房屋产权面积计算。

4.汽车停放费: 地下车库人防车位260元/辆·月(含车位管理费80元/辆·月)。临时停车收费标准:1小时以内不收费,1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5元,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10元,以此类推。

5.项目人员配置:由竞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南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五级服务标准确定项目实际在岗人员配置。

6.履约保证金:壹拾伍万元;履约保证金被扣划后,乙方应在扣款当日起30个自然日内补齐保证金至初始缴存数额,逾期补足视为乙方违约。

7.公共收益及分配:小区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单位单独建账、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不得与物业服务单位自有资金混同;按当期实际到账总额执行35%、65%比例分配:35%为物业服务单位包干费用,包含全部税费、管理、人工等所有成本,不再另行计取费用;每季度将占总额65%的业主收益足额划转至业主共有资金专户。

业主委员会收取该部分业主收益仅提供收款收据,不开具税务发票,相关税务责任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承担。

物业服务企业须每半年公示每笔收支明细与对应合同、票据,每半年完整公示收支总账并抄送属地社区备案;业委会及业主代表可随时核查账目,物业服务单位须无条件配合。

查实物业服务单位隐瞒收入、虚报成本的,须双倍返还侵占资金并扣除当期代管费用,累计违规可没收履约保证金。

8.其它条款:服务内容需有垃圾分类、消防安全责任等相关法律条款。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2、具有高层住宅、商业类物业服务管理经验,在南京市有在管项目两个及以上,可参观现场环境,业主反映良好。应聘企业须提供相应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3、应聘企业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选聘过程中,如使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聘,包括但不限于贿选、利益输送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聘资格并没收竞聘保证金。

4、承诺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南京市物业主管部门相关教育培训证书,三年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从业经验,需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提交本单位一年社保缴纳证明。要求承诺派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全程参与本项目选聘的现场勘查、文件制定及说明等环节;合同期限内,未经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竞聘企业不得擅自更换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5、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应聘,不允许挂靠,借用企业竞聘,否则取消竞聘资格。

6、中选后,除专业分包项目,本小区物业服务不允许整体分包、转包。若整体分包或转包,则视为违约,如意名邸小区业委会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开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17:00止。

报名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99号明发商业广场2210室。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先生13813855536、卢先生13913827127。                      

报名材料:

应聘报名人提供的资料中应包括下列①②③④⑤⑥⑦项中所要求提供的资料,缺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名资料一式二份,并按下列顺序及第三项资格要求中所需提供的资料编好页码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

①物业管理项目竞聘报名表(按照附件提供的表格形式制表填写)。

②企业简介。

③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④物业服务的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在管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或者由业主单位或业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最少提供两份)

⑤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简历、学历证明、再教育培训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经验证明材料及在物业服务企业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提供一年社保缴纳记录)。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近3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https://www.gsxt.gov.cn)

五、选聘文件领取

1、资格预审时间:2026年7月27日19:00。

2、选聘工作小组对报名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进入下一轮。

选聘文件领取地点:物业选聘第三方代理机构南京思朗德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99号明发商业广场2210室)。

时间:2026年7月28日9:30-17:00止。

费用:800元/套(售后不退);收取方式:现金或电子转账。

六、竞聘保证金

应聘人在充分考虑本选聘文件的有关条件和要求后,按选聘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伍万元人民币竞聘保证金到选聘人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应聘资格。收取方式: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

七、应聘文件接收信息

应聘人应在选聘人规定的时间内将应聘文件密封加盖公章现场提交,过时拒收(地点:另行书面或电话通知),同时提交与应聘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及演讲PPT(U盘拷贝)。

八、应聘评审有关信息

应聘评审时间:另行书面或电话通知;

应聘评审地点:另行书面或电话通知;

应聘评审方式:组织符合选聘文件要求的物业公司进行竞聘宣讲答疑(开标),每家限时30分钟以内,地点另行公告通知。所有竞聘物业公司宣讲答疑结束后,选聘工作小组现场投票,每人只能投一票,每票最多选两家竞聘企业,唱票统计后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两家物业公司晋级为业主大会候选企业(如出现两家票数并列第一名,则这两家直接晋级;如出现三家或三家以上并列第一,则对这几家做二轮投票,直至选出前两名;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并列第二名,则对这几家做第二轮投票,直至选出一家作为第二名);如参与竞聘答疑的竞聘企业只有两家,无须投票环节,直接晋级为业主大会选聘对象。如前两名有退出情况,依次递补。

九、应聘答疑及澄清

若应聘人对选聘文件有疑问,请于竞聘保证金缴纳截止日之前以书面文件或发邮件给选聘人(逾期无效),邮箱:2452750856@qq.com。选聘人将答疑澄清内容告知全部已缴纳竞聘保证金的应聘人,请各应聘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若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自负。

十、应聘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贰份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叁年(1+2)。

2、各潜在应聘人及其承诺拟任项目经理本人,须于缴纳竞聘保证金前自行到如意名邸小区勘察项目现场。未现场勘察和未提出疑义的应聘人,将被视为已经勘察,并认同选聘项目要求的内容。

3、与竞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聘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竞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含法人代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聘。

4、竞聘文件与选聘要求(响应偏离)不符的将被作为废标。

5、上述所列时间节点,如遇特殊情况,将作相应调整,届时将及时通知相关人。

 

                         南京市江宁区如意名邸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6年7月23日


点击下载:


南京市江宁区如意名邸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公告.docx


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苏ICP备130634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