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及取消部分会员单位资格的公告

关于增补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及取消部分会员单位资格的公告
为适应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需要,根据会员单位自荐,经2023年3月24日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增补以下15家单位为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01
怡家园(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02
南京江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3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04
南京东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05
南京蓝米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6
江苏汉润壹捌捌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7
南京恒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8
南京壹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9
南京软件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
南京固学职业培训学校;
11
南京太湖世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2
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13
南京中电熊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4
江苏省省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江苏省省级
机关资产管理中心);
15
江苏华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会员单位自荐,经2023年3月24日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补以下6家单位为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01
南京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
02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03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4
上海中建东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05
中化金茂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06
正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按照《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章程》第十二条的规定,经2023年3月24日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以下15家连续欠缴两年协会会费的单位取消会员资格:
南京文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通洲物业公司、南京醛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优恩物联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南京源业物业配套服务有限公司、家利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江苏国测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金亿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新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金磐石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南京金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华群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南京金箔职业培训学校、南京英联量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上变动自2023年3月24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23年4月6日
(17号文)关于增补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及取消部分会员单位资格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