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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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培促学强能力,以法赋能强根基 ‖ 2024年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第三批调解员培训成功举办

  • 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 浏览量:9
  • 发布时间: 2024-11-25

   
   
   


  以培促学强能力  

以法赋能强根基

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我市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规范和加强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2024年11月20日下午,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联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三批矛盾纠纷调解员培训。培训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刘凡主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宋玲、特邀调解员尹玉兰,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苗永强、副秘书长杨在峰及第三批矛盾纠纷调解员3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  刘凡

培训伊始,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刘凡在作开班动员中表示,希望大家一是通过此次培训学习,明确当前做好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任务目标,进一步做好基层物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我市提高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质量下足功夫。二是努力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调解业务能力,夯实调解的法治基础,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开发商关系纠纷、物业费用纠纷等多发纠纷,要加大调解力度,妥善化解物业矛盾。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宋玲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宋玲为第三批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员作题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处理思路与方法》的授课,授课内容主要围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特点及处理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调解原则及具体方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解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统化处理的思路等方面展开。她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为切入点,结合国内外相关经典案例,深入浅出地阐明调解工作中纠纷事实认定的法律规定、法理基础、处理规则,从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讲述了如何通过审核证据,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开展调解,查明事实,防范虚假调解。授课既有理论的深度,又有实践的广度,帮助学员准确查明事实明确了标准。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尹玉兰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尹玉兰结合自己担任建邺区物业矛盾调解员以来的实践经历,围绕提高站位——增加调解工作使命感、细节至上——确保调解过程规范化、主动学习——提升法治思维新本领、顺应形势——发挥智慧在线便捷度四个方面,通过“理论+案例”的方式,全视角解读物业矛盾纠纷问题。学员纷纷表示物业矛盾纠纷问题是我市矛盾的高发领域,尹老师系统地讲解很及时也很有指导性,为处理此类矛盾纠纷奠定了理论基础。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激发了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员工作的热情,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做好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信心。今后的工作中,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将持续加强对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南京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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