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物业调解实务培训 助力多元矛盾纠纷调解

开展物业调解实务培训
助力多元矛盾纠纷调解
4月11日
为进一步推进南京市物业行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锻造高素质物业调解队伍,切实发挥物业调解员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促进诉源治理工作见实见效,2024年4月11日下午,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联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一批矛盾纠纷调解员工作总结会暨第二批矛盾纠纷调解员培训会议,旨在回顾总结2023年度的工作成果,并对2024年度调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议由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苗永强主持并讲话,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刘凡、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鲁美华、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杨在峰及全体矛盾纠纷调解员参加会议。


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 苗永强
工作总结及部署
会议首先由苗永强秘书长全面回顾了上一年度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充分肯定了调解工作取得的一系列可喜成绩。2023年度矛调中心调解物业纠纷案件共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40%,调解工作赞誉满满,受到广大业主的一致好评。
协会将继续把业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纳入协会2024年重点工作日程,紧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物业矛盾纠纷热点等问题,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开展联合督导,定期研究解决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协会还将继续扩大矛盾调解员队伍建设,注重从懂法律法规、懂物业管理、从事物业十年以上党员工作人员中聘任。培训更多的兼职调解员,让他们熟悉调解工作流程,掌握调解技巧,增进调解技能。
矛盾纠纷化解技能培训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 刘 凡
培训会上,刘凡副庭长分别围绕调解的方法和基础法律知识和调解注意事项进行授课。结合自身丰富的审判经验,详细讲解了《全市物业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常见问题》,阐述了开展物业纠纷调解的重要意义,分析了物业纠纷的现状,肯定了物业纠纷多元调解的必要性,总结了物业纠纷调解的原则和方法。
同时,希望各位学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和调解境界,努力让广大业主在每一个案件矛盾调解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线平台操作培训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法官 鲁美华
鲁美华法官通过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操作流程、音视频调解在法院端、调解员端、调解组织端、基层治理单位端的实际运用和线上申请出具调解书、申请司法确认等相关内容,并对参与培训的调解员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沟通交流。参加培训的调解员一致表示,此次实操培训受益匪浅,平台使用中的很多疑惑和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进一步增强了平台实际操作能力。
矛盾纠纷调解员经验分享

费 勇(瀚宇物业)

王善知(金茂服务)

谢广华(蓝米特物业)

张广磊(安居颐和资产)
矛盾纠纷调解员们一次次不厌其烦的释法劝解,让一批批不明就里的业主迷途知返,充分彰显了司法公信力,并为排查化解物业矛盾纠纷,促进平安社会、法治建设,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进一步提升广大业主的司法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培训现场
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下一步,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将在市房产局指导下与市、区人民法院共同探索总结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做好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耕诉源治理物业矛盾,努力谱写“枫桥经验”南京新篇章,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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